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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撞死骑车逆行老人 司机被告知亦要负责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05-05 10:38:28 阅读次数: 3063 
湛江交通事故律师  符健律师 咨询电话:18665797719

    3月11日晚,梅华西路交敬业路路口发生一宗自行车与小汽车相撞导致车辆受损、骑车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现场勘查发现,事发时汽车属于正常行驶状态,没有闯红灯、没有超速、没有酒驾,自行车却是在机动车道逆行,属于严重违法。不过,最后汽车司机还是哭惨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珠海司机都要看!

    惊!自行车深夜撞上小汽车

    3月11日21时48分许,39岁的唐某驾驶粤C××667号小型普通客车刚从深圳回到珠海,当车沿敬业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交叉路口时,唐某正准备从左起第二条车道驶入梅华西路。不料,正在此时,突然听到“咣当”一声巨响,一辆突然从梅华西路南侧机动车道冲出来的自行车倒在了唐某的车前。

    机动车道怎么会突然冒出一辆自行车呢?此时的唐某已来不及多想,蒙查查下车一探究竟。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糟了,骑车的居然是一位年过古稀的老人,此刻老人正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动弹不得。唐某赶紧拨打110、120,将老人送至医院。不过,一周后,老人由于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奇!自行车机动车道逆行

    事后,唐某向蜀黍解释,当时左转绿灯亮了,自己左侧正好有一台车由敬业路左转进入梅华西路,于是他也跟着这台车一起左转,当时天色已晚,再加上被左侧的左转车挡住视线,自己确实没注意到左前方怎么会突然冒出一辆自行车。

    经调查,死者张某的身世令人唏嘘,老人今年71岁,家住坦洲,无儿无女,以拾荒为生。当晚,张某在一中附近的兄弟家吃饭后骑车回家,由于归家心切,见路上车不多,便逆行驶入了梅华西路南侧机动车道,在向右斜穿马路准备进入敬业路时,与唐某的小车撞了个正着。

    责任认定:汽车司机负次要责任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张某驾驶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行驶至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及第五十七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承担主要责任;

    唐某驾驶机动车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交叉路口时,因疏忽大意没有及时采取避让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承担次要责任。

    正常行驶为什么要承担责任?

    听到蜀黍的调查结论,唐某自然是不服,心里想着,我是正常行驶,没有超速、没有酒驾、遵守红绿灯规则,好好的我招谁惹谁了。对方明显违规了,为什么我还要当个冤大头?蜀黍说了,唐某一定要承担事故责任!为什么哩,蜀黍是这样解释滴:

    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更加强调机动车的安全注意义务,因为在交通参与者中,非机动车和行人属“弱势群体”,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非死即伤。如果机动车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枉顾他人的生命安全,不注意观察,有人窜出来也不踩刹车或不采取避让措施,这样的后果是非常可怕的,对生命的保障也无从谈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听了蜀黍的解释,唐某心服口服。目前,死者张某的兄弟姐妹正在和唐某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虽然不用吃官司,但一大笔赔偿金也是够呛。

    各位,听完这个故事,你有没有什么感触?不要以为你一切按规定行驶就一定没事,过路口的时候除了遵守规则外,还要耳听六路眼观八方,注意行人,哪怕是违法逆行、乱穿马路的行人,撞到了他们,你也是有可能负一定赔偿责任的。现在交通死亡事故赔偿金额越来越高了,动辄一条人命上百万的赔偿金额,即使只负10%的责任也要赔十几万,各位想清楚了没有?

    哪种情况下机动车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是唯一的:行人或非机动车故意撞上机动车,例如碰瓷、自杀等,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或非机动车非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无过错,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粉丝们可能就要问了,我开个车容易么,是不是只要我开车上路就是“弱势群体”了?无论行人或非机动车逆行还是怎么违规,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开车的都要担责?那每天开车不是如上刑场,我哪知道哪天会突然跑出个奇葩行人?这对我们汽车司机来说,那公平吗?

    其实各位车主也没必要谈虎色变。蜀黍说了,司机应换位思考,作为行人没走斑马线或闯红灯是不对,但“罪不至死”,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人道的角度出发,司机还是要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毕竟,对于司机来说仅仅是踩踩刹车,动动方向盘,就可以挽救一条鲜活的生命。

    小编留话

    看了今天的故事,各位车主明白了吗,行车上路,一定要提起十二分的精神,密切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万一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定要采取紧急避让措施,若因避让措施不当或是刹车不及时而误伤了对方,分分钟让你的钱袋子喊冤!

    另外还要提醒两点,一是车主可以在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遇到碰瓷党,就有足够的证据来避免遭受不法侵害。二是购买足额的第三者商业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资金也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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